专业答疑
山东国税12366地方热点问答(20171110)
【 日期:2017-11-15 11:30:00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项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老项目,以开工、完工还是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